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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编制的“河湖确权划界实施方案”顺利通过省水利厅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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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7月30日下午和8月7日上午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对我公司编制的“海安县河湖管理范围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确权划界实施方案”及“高邮市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实施方案”进行了符合性审查。水利厅工管处、政策法规处、规划办、咨询中心和实施方案所在地人民政府、水利局、国土局、规划局等单位的专家与领导参加了审查。

    会议首先听取了我公司关于实施方案编制的工作报告,与会专家进行了质询,并一致认为:我公司编制的实施方案内容全面、条理清楚,运用的法律法规和技术依据准确,方案结合各地实际,提出的划界范围和确权内容满足省厅的要求,责任分工,措施落实均比较到位,该方案经所在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作为该县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的实施依据。

  河湖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是我省水利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水利行业深化改革、强化管理的重要举措,2015年7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76号),通知指出,各县区要抓紧编制实施方案,分年分批开展确权划界工作,全省要在2018年基本完成,2019年全面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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