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外业复工复产工作
2020年03月04日 阅读2564次

为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确保公司疫情防控和全年经济发展目标圆满实现,2月25日,公司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业复工复产工作作出通知部署。

通知提出了实行分类分批复工的要求。公司各生产部门要重点围绕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洼地治理、灾后应急治理等重点水利建设项目,以及业主有完成节点时间要求的项目,分别制定好勘测、移民、监理、监测等项目复工安排计划。各生产部门要在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地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对具备复工条件的,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有序开展复工复产;对尚未具备开工条件的,尽快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工作。

通知要求各生产部门要制定复工方案措施。一是要深入分析项目复工需求以及业主对项目建设进度节点控制要求,按照“一项一策”原则,编制复工复产计划方案,明确疫情防控措施、复工组织保障措施、复工时间和计划等。二是要按照公司五类人员排查要求对专业分包人员、承包班组务工人员、农民工等进行排查,确保不遗漏、不失控。重点关注第三类人员(与确诊病例和确定为疑似病例有接触的人员)和第四类人员(近期身体不适,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并建立健全专业分包人员、承包班组务工人员、农民工等信息档案,包括外出务工健康证明、近15日运行轨迹、个人承诺书等,提供给公司防疫工作组审核,审核合格的办理公司复工工作证。三是要对所有返岗、复工人员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制度和防护措施。所有进入复工工地人员一律要自主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复工,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安排及时就医;加强对勘测、监理工地现场、设备仪器、交通车辆的消毒杀菌工作;开展复工前安全生产检查;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聚集性活动。在外业工地有条件的要尽量独自开伙,同时要做好住宿地、就餐地等重点部位的清洁通风和消毒杀菌工作。四是要加强落实工地防疫物资配备,做好必要的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医用口罩、体温测量仪等物资保障,避免无防护措施从事外业工作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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